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1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1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采购。建设地点:本工程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的临河综合工业园区。。
进度要求:投标方应于机组停机前一周按类别提供本项目的发货清单及相应的计划发货时间。所有设备(备件)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货到现场。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施工总工期控制在59天以内,招标方要求2023年6月18日(计划)前完成完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开工令为准。发包方有权根据机组启停安排适当调整开工及完工时间要求。承包方不得以此为由增加费用。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文件价格 (元) |
1 |
HN-2022-210034 | 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1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采购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联系人:柴 源 13810007781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1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采购 | 投标人资质: 1、投标单位必须是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成立三年以上,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体系认证证书; 4、近5年内至少具有2项300MW等级及以上超临界机组通流改造成功运行的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封面、供货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和用户证明的复印件,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5、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盖章版满足2023年6月18日(计划)前完成完工验收的工期承诺书。 7、在近三年内不存在较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在近一年内不发生负有主责的一般安全事故。(需提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须具备汽轮机相关模块的设计制造能力,具备大型数控加工设备, 例如:数控镗床,数控龙门铣,数控车床等。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联系人:柴 源 13810007781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联系人:柴 源 13810007781 (微信同号),刘工 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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