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东电厂2022-2024年车用柴油框架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2.1.1.1准东电厂厂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境内,厂址位于新疆准东煤田中部矿区,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中区规划工业区内,西侧为产业带综合服务区。厂址符合准东煤化产业带规划。厂址西侧约 1.2km 为大井矿区准东煤田二号矿井。厂址南距奇台县约100km,东南距将军庙调节水池约 31.2km,西南距五彩湾调节水池约36.2km。
2.1.1.2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准东电厂2×660MW机组工程为新建工程,系国家能源集团子公司国神集团在新疆准东大井矿区开发的煤电一体化项目,是准东至皖南±1100kV特高压直流外送配套电源项目,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SCR脱硝装置;配套建设的二号矿井规划产能3000万吨/年,一期设计产能1500万吨/年,核准产能600万吨/年。目前项目正处于基建期,计划2022年10月30日投产发电。
2.1.2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车用柴油\0#\GB19147-2016暂估量230吨,车用柴油\-35#\GB19147-2016暂估量120吨,具体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服务)/交货期(货物):
签订合同后2年,按需供货
2.1.4质量要求:
由于车用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其质量、运输、技术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19147-2016》,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指定一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投标人自己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证件信息;投标人指定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证件信息)。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柴油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吨及以上(若合同未明确,需提供甲方财务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2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