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公司2023-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黔东公司2023-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黔东公司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 毗邻湖南, 旁有湘黔铁路、 320 国道、上 瑞高速公路通过。
黔东公司综合区主要建筑物、区域包括:食堂、接待中心(客房 23 间) 、宿舍楼、综 合运动馆等构建筑物 7 栋(含建筑物周边区域) ,以及厂区至消防楼道路区域;生态种植园 面积约 30 亩;养殖场规模常年生猪存栏约 230 头、家禽存栏约 500 只;绿化面积约 25 万 m2, 含桃树 220 棵、李树 100 棵、梨树 120 棵。综合区内设有运动场、花园、娱乐、健身活动室 等配套设施, 5 台水泵,以及垃圾收集转运点 6 个。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规范公司辖区物业服务, 黔东公司拟委托专业 化公司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现黔东公司 2023-2025 年物业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 招标方贵州黔东电力 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方。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以综合区围墙作为与黔东公司 其他合同标段的分界线;物业标段负责综合区围墙内的保洁、绿化、水电维修等各项工作; 生态园、厂正门进厂道路、厂大门停车场和厂区至消防楼道路区域的保洁、种植、绿化等工 作;以及餐饮服务、客房服务等工作):
2.2.1 餐饮服务
(1)保证食堂早、中、晚餐及接待用餐的准点开餐;
(2)食堂物资计划申报,协助物资采购及验收;
(3)食堂物资保管、领用;
(4)切菜、配菜、清洗蔬菜等餐饮前准备;
(5)食堂餐饮制作,包含接待客餐、小炒制作和运行餐、加班餐制作及送餐服务;
(6)开餐前准备,食堂场地卫生清扫,食堂餐饮用具清洗消毒;
(7)食堂消费刷卡;
(8)食堂设备巡视检查和门窗水电检查;
(9)腊味和干菜制作、储备;
(10)食堂小卖部日常管理,主要为货物入库、上架、盘点,协助售货、进货等;
(11)食堂设备日常保养维护。
2.2.2 种植、养殖服务
(1)种植、养殖年、月计划申报,协助种植、养殖物资采购及验收;
(2)种植、养殖物资领用和保管;
(3)种植、养殖场地清洗消毒;
(4)牲畜、禽类、鱼类等养殖及疾病防治,养殖成活率大于 95%;
(5)牲畜、禽类、鱼类等宰杀工作;
(6)蔬菜、瓜果、粮食作物等种植及病虫害防治;
(7) 种植、养殖工器具的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和管理;并负责工器具外送修理(低于 500 元/次)的费用。
(8)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种植、养殖计划;
(9)种植、养殖成品采收入库。
2.2.3 综合区房间管理服务
(1) 宿舍楼管理,包含人员入住、退房、住房调整等手续办理,专用房间卫生清理, 卫生检查和评比,宿舍楼物资计划、物资领用、保管和发放;
(2) 客房管理,包含房间卫生清扫,布草仓库管理及布草清洗、消毒、整烫,客房物 资计划、物资领用、保管和发放;
(3)职工之家、阅览室、党建活动室、企业陈列馆、创新工作室的日常卫生清扫;
(4)会议服务管理,包含视频会议系统管理操作,会议室布置、卫生清扫;
(5) 文员服务,主要包含资料排版、打印、复印以及张贴,文件传送工作,宣传用横幅制作,邮件收发,参观及接待服务;
2.2.4 综合区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检修
(1)综合区设备设施年月度检修计划、材料计划申报;
(2)配电系统、照明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检修
(3) 供排水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检修, 包含自来水和饮用水系统设备管理、检修维护;
(4)闭路电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检修;
(5)广播、音响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检修;
(6)室内、外水电设备设施消缺。
(7)综合区用水用电情况统计。
2.2.5 综合区保洁(综合区所有区域及厂正门进厂道路、厂门口停车场、至消 防楼道路)。
(1) 负责自备垃圾转运车辆,每天将综合区生活垃圾清运至厂区外委单位
驻地生活区垃圾池。
(2) 综合区域的构建筑物及其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屋顶、过道、楼梯、 栏杆、管道、门窗及其他附属物等保洁清扫。
(3) 综合区域所有道路、厂正门进厂道路及边坡区域、消防楼道路及边坡区域等保洁清扫、绿化带杂草杂树清除。
(4) 综合区域道路两边的空地、草地、树丛内等杂物清扫、杂树杂草清除。
(5) 综合区域所有卫生间、垃圾池、垃圾桶(箱) 保洁清洗,并负责把垃 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6)综合区域所有排水沟、化粪池定期清理(彻底清理不少于 2 次/年)。
(7)综合区域所有消防栓、灭火器保洁清扫。
(8)运动和文体场所及其设备设施、照明设施、场地等保洁清扫。
(9)招标人临时交办的辖区内其它保洁工作。
2.2.6 综合区绿化维护(综合区围墙内及厂正门进厂道路绿化)。
(1) 绿化面积内的花卉播种、育苗、施肥,浇水、病虫防治、回收留种、 引种、引苗等日常维护,杂草拔除。
(2) 绿化面积内的花卉上盆, 松盆、摆放、造型、摘心, 抹芽等日常维护;
(3) 绿化区域内的草皮修剪,除杂草、施肥、浇水、病虫防治、补栽等日 常维护;由于维护不到位造成绿植、树木死亡,移植、补栽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 投标方负责(自然死亡和不可抗力除外)。
(4) 绿化区域内的树木病虫防治、防冻、修剪、整形、枯枝清理、施肥, 浇水、补栽、移栽等日常维护;绿化机械设备维护及保养(招标方提供手推打草 机 2 台、手背打草机 2 台, 修剪机 1 台, 手动高枝剪 1 把, 不足部分需投标方自 行购置), 并负责工器具外送修理(低于 500 元/次)的费用。
(5) 负责综合区内所有树木的全过程管理、维护, 包括除虫、打药、剪枝、 施肥、套袋等工作及所需材料购买。
(6) 负责绿化工作消耗性材料的补充,包括机械使用消耗的汽油、机油、 柴油、锄头、镰刀等消耗性材料。
(7)绿化区域整改巡查督促。
2.2.7 其他服务
(1)应急接待;
(2)防汛辅助服务;
(3)招标方安排的其它工作。
2.2.8 人员数量及其他约定
2.2.8.1 投标方负责提供完成以上工作所需人工, 投标方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招标方安排、指挥、管理, 投标方工作人员住宿(含用水)、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器 具均由招标方提供(除特别规定部分外)。具体约定如下:
(1) 食堂工作人员(厨师、服务员)、种植养殖人员、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服务员、 文员、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共计 31 人) ,工作期间由招标方有偿提供食宿,按 200 元/ 人 ·月支付招标方。
(2) 绿化维护工 2 人和保洁人员 10 人,招标方不提供住宿及就餐。
(3)合同一年一签,分三年执行。
2.2.8.2 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要求:
(1) 投标方必须保证招标方现有人员相对稳定, 原则上保持 90%人员不变。
(2) 对现有高技能人员,投标方不得随意辞退,若确须辞退需得到招标方同意。
2.3 工期要求
服务期限: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物业服务。
3.3 相关业绩:近三年具有 1 个及以上同规模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 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服务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3.5.1 设备、材料: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项目工作开展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所需的设备、材料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 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2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 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项目经理应有 3 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担任过 1 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
3.7 主要人员:
3.7.1 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1 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
3.7.2 专职安全员:从事物业或水电等相关工作的安全工作 1 年及以上, 具有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资格证。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 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 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10 月 31 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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