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采购 3.0T医用超导型磁共振成像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 (网址: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对投标人和投标货物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4.1、境内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
4.2、代理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
4.3、参与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 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 递交投标文件
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延误、进入办公场所的验码、排队测温登记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
官网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