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雄安绿色能源 华能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一期供热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1-223)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雄安绿色能源 华能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一期供热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雄安总部园区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总部商务片区,总用地规模53740平方米。本项目为华能总部园区供能配套项目,在总部园区内建设,提供冷、热、生活热水、绿电等综合能源服务,一期建设19#地块综合能源服务项目。19#地块供能面积7.5万平方米,供热负荷4500千瓦,供冷负荷6000千瓦,综合能源方案为浅层地源热泵、螺杆式空气源热泵、光伏发电和示范应用,并配套建设智慧管控平台。
2.2建设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完成全部前期手续办理、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施工BIM、设备监造、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安装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试运、性能试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后评价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政府相关机构和上级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具有2项且每项5万平米及以上浅层地热工程的供冷供热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要求:拟委派的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 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合格证书,至少具有2项以项目经理身份负责的浅层地热工程业绩。
3.2.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照报价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详细报价,其中暂估价清单不允许改变。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