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服务验收时间计)提供具有绿化综合服务已完成业绩2项,业绩金额不少于50万(单个合同)。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服务验收文件。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服务验收时间、合同签署方、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的,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表明投标人的财务能力,且三年均无亏损(利润总额大于等于零)。 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任务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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