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饶丰灌区渠系加固提升项目(一期)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丰区饶丰灌区渠系加固提升项目(一期)项目已由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广发改审字[2020]3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资金已基本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规 模:总投资约为7300万元,渠道整治5 条,更新改造或拆除重建建筑物55座,其中水闸16座、渡槽3座、倒虹吸1座,交通桥23座,陂坝12座;排水(洪)沟整治1条,排山溪灌排渠(山洪沟)6.28km;新建量测水设施,信息化工程及管理设施改造等;本次招标控制价60670240.06元,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计划工期: 6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划分为4个施工标段。
2.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建造师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项目。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 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20]5号文件和饶水建字[2020]105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止在 交易网网站(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 客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上饶市广丰区 。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 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申报标段 7.1、一个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期间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投标过程中按开标顺序在前面已中某标段的单位,则中标单位的人员视为有在建工程,不再进入其他标段排序。本项目开标顺序按照1→2→3→4标段的顺序开标。 8、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标段2022年 11月17日9:00分止; 8.2、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022年11月17日09:00 ,开4个标段,开1-4标段; 8.3、开标 9.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 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各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6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 7.7按照广丰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府办字[2014]167号文件要求。工程项目确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后,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在办理中标通知书手续前,到区解拖办领取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在指定的银行将保障金及时足额存入保障金专户。 7.8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开评标现场无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招标文件与之做相应修改。 7.10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废标处理。 7.11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上饶市广丰区水招办进行监督( 1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