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胡状镇三级物流体系乡镇中心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03-06-04A-2022-D-E25781
2.3项目
2.4项目概况:濮阳县 胡状镇支局院内,建设三级物流体系乡镇节点,建设规模35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以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
3.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6被业主
代理机构:
招标师:沈远梅、徐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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