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煤炭洗选分公司LED显示屏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包括李家壕煤矿及煤炭洗选分公司共3套点间距≤1.25mm的COB倒装LED显示屏及附件的供货、运输、安装及相关服务,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使用地点 |
1 |
LED显示屏 |
P1.25 |
套 |
1 |
李家壕煤矿 |
李家壕煤矿 |
2 |
LED显示屏 |
P1.25 |
套 |
1 |
李家壕选煤厂 |
李家壕选煤厂 |
3 |
LED显示屏 |
P1.25 |
套 |
1 |
韩家村选煤厂 |
煤炭洗选分公司 |
①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须提供拼接处理器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LED屏幕(单面整体面积≥36平方米)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LED显示屏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0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