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2.2 装机容量:2×350MW。
2.3 计划工期: 一年(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具体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期限为一年)。
2.4 招标范围:辽宁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厂前区院内、 办公楼、食堂、地下车库、地上停车场及综合服务楼办公区、公共区域及厂前区(非生产区 域)、临建区职工活动室、检修楼公共区域日常保洁、清雪、消杀服务,6S管理,除“四害”、 垃圾清运(餐饮垃圾及生活办公垃圾需日产日清,清运至厂外市政垃圾处理指定地点)等。 提供食堂管理相关服务;提供公务用车驾驶服务;提供办公室文员办公服务;提供公寓楼管理值班服务;提供保洁服务等。
公司检修楼(共2层,总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公共区域包 括但不限于大厅、走廊、各办公室入户门、电梯、楼梯、卫生间、会议室及部分办公室;检修楼卫生间洗手液、卫生纸、卫生球等清洁用品的更换工作。
辽宁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连山新能源公司、辽宁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南票新能源公司的保洁服务、食堂管理服务、车辆驾驶服务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近3年内(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及以上物业服务项目业绩(含正在执行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时间页等合同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 月4日17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