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招标人聘请南航保险经纪 (以下简称“经纪人”)作为招标人的保险经纪人,现对南航【2022】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2009606。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两年期的预计金额2000万元) 投标人按以下表格进行汽车商业保险报价: 出险情况 自主定价系数(%) NCD系数0.5(NCD等级-4) NCD系数0.6(NCD等级-3) NCD系数0.7(NCD等级-2) NCD系数0.8(NCD等级-1) NCD系数1(NCD等级0) NCD系数1.2(NCD等级1) NCD系数1.4(NCD等级2) NCD系数1.6(NCD等级3) NCD系数1.8(NCD等级4) NCD系数2(NCD等级5)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中标人所报自主定价系数)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车辆保险 全国范围内南航集团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基地、广州本部。 【2023】年【1】月【1】日提供车险服务。 1.7 合同期限:【2023】年【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两年)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注意:需提供营业执照及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2 具有覆盖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的保险理赔服务网点,具有全国统一的服务热线,能够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接报案及查勘现场服务;能够提供免费救援、出险报案、服务咨询、投诉等统一性标准化服务。(注意:提供全国统一服务热线号码、各服务网点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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