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10007-220026
一、竞标条件
水电十局老挝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南俄4项目施工所需的PO42.5水泥,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南俄4水电站为引水式开发,水库正常蓄水位1040m,相应库容0.804×108m3,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为1046m,电站装机容量为240MW。工程永久建筑物主要由首部枢纽、引水工程和厂区枢纽三部分组成。首部枢纽布置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溢流表孔、左岸冲沙底孔及消力池组成;右岸引水发电系统由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钢管及地面厂房组成。
2、竞标范围:老挝南俄4水电站项目建设所需的PO42.5水泥。
3、采购数量
POWERCHINA-0110007-220026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吨) | 备注 |
1 | 袋/散装水泥 | PO42.5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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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按项目需求分批次到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符合中国《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
7、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后,买方项目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对货物的验收,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验收的“物资进场到货点验记录”、“物资进场到货验收记录表”“厂家每批的合格证”等有关产品验收合格的证明递交到买方公司万象总部,同时卖方应及时递交该批次物资的商业发票以及老挝增值税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业务),之后在买方公司万象总部收集齐全以上资料的5个工作日内,买方将对卖方货款进行挂账,并在挂账后2个月内予以支付。
(1)商业发票
(2)老挝税务发票(老挝境内水泥厂采购则开具老挝境内10%增值税发票。
(3)厂家每批的合格证(每批次随货提交)
(4)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的收货单、签字的订货单
8、约定:竞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是生产厂家的,应是在中国、老挝、越南等国家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竞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产品具有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应是在中国、老挝、越南等国家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能够提供证明其代理能力的相关材料(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授予的经销商证书(有效期内)、2020年以后的代理销售合同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中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全部要求。允许生产厂家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竞标,但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竞标。
3、竞标响应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累计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人民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竞标响应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竞标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