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孟村回族自治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80兆瓦EPC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
2.2 规模: 本工程从施工准备开始到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负责协助施工招标、组织设计审查,负责工程的土建、设备安装、光伏基础、支架、组件安装、箱变基础、箱变安装、集电线路、送出线路、施工用电、用水等施工项目 及所有相关的调试、专项验收(含涉网专项验收、质检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 内的相关管理等工作,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合同约定等对全部工程建设进行安全管理、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对质量保证期的监理工作承担责任,配合完成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资料整理归档及征地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工程建设施工、设备及材料供货、设计等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并将“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阶段中。工程试运行消缺完成并且系统带电正常后,整体调试及合同机组通过移交生产后一年内所应承担的全部过程监理内容,征得建设管理单位同意方可离开现场。配合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各阶段活动时,根据有关通知进行配合工作,直至质保期和竣工验收工作结束。
2.3 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20日。总工期 7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 2022年11月20日—2023年6月20日,实际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成果文件及资料归档完整有效并移交甲方、竣工决算完成、华能系统内审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外审完成止。
2.5 工程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招标范围: 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辛店镇、高寨镇、牛进庄乡和开发区安装分布式光伏设备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29日9:00起至2022年11月4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