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江西分公司井冈山电厂起重设备检修维护(服务期三年)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 江西分公司井冈山电厂起重设备检修维护(服务期三年)
2.1.2 工程项目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2.1.3项目简况: 井冈山电厂厂区内起重设备检修维护,详见技术规范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2.2招标范围:井冈山电厂全厂范围内(含外围,不含脱硫系统起重设备)起重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负责物资仓库3台起吊设备的日常操作,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类型需包含起重机械。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须具有至少2份及以上起重机械设备检修维护或安装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2.3其他要求:无 。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29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1月05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