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澜沧江公司糯扎渡电厂2023年防洪度汛设施维护,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澜沧江公司糯扎渡电厂2023年防洪度汛设施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糯扎渡水电站为澜沧江中下游河段规划两库八级水电规划的第五级,枢纽工程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境内,思茅~澜沧公路通过坝址区,交通便利,电站所处地理位置距昆明直线距离350km。
每年5-10月份为澜沧江流域的汛期,该时期流域内降雨集中、雨量充沛、上游来水量大。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根据电厂防汛管理标准,需持续开展年度防洪度汛工作。全年度汛工作基本分为汛前隐患排查治理、汛中跟踪检查整改、汛后补充完善三个阶段,确保电厂安全度汛,为糯扎渡电厂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结合汛期实际情况,做好枢纽区边坡冲沟及截水天沟、边坡马道及排水沟、左右岸排水洞、局部位置挡排水设施等防汛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有足够熟练的抢险人员及专用设备,并定期开展演练,提高电厂应急抢险救援能力,是保证电站安全度汛的前提。自电站投运以来,通过引进专职队伍来配合开展防洪度汛设施维护工作已连续开展了多年,为持续做好电站防洪度汛工作,有必要继续引进专职的队伍来持续配合开展防洪度汛设施维护工作。
2.2 施工地点:云南省普洱市
2.3 采购内容:枢纽区截排水系统清理及修缮、枢纽区边坡清理、边坡防护设施增设、生产管理营地鱼类增殖站蓄水池修复、右岸进场公路K0+350-K0+400路面沉降处理、防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2.4 工期:总工期343天,计划2023年01月01日开工,2023年12月10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审批单批复时间为准,工期按累计工期计算。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个边坡支护或边坡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或水毁工程治理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页、工程实施内容明细或工程量清单页、签署页等)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业绩中需注明三年内是否发生过死亡及一次重伤三人以上的人身事故的记录。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近五年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页、工程实施内容明细或工程量清单页、项目经理确认页、签署页等)或业主出具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3.2.4安全员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认可的安全资质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2.5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要求:电工至少1人、焊工至少1人,证书应是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现“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3.2.6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31日9时00分起至 2022 年 11 月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