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北 上安电厂
铁路专用线信号设备升级改造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372)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河北 上安电厂铁路专用线信号设备升级改造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
2.2 规 模:上安电厂铁路专用线既有为微机联锁,于2008年开通。信号电缆、微机联锁、电源屏、电源引入柜、组合架、继电器、现场信号设备已超期服役,设备老化、磨耗严重、机械强度不足、技术条件不符合规定,已不能保证行车安全,应及时进行大修更换;
2.3 标段划分:华能河北 上安电厂铁路专用线信号设备升级改造物资采购;
2.4 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由招标人指定;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全部到货;
2.6 招标范围:包括整套铁路设备组件间连接电缆和电连接器,用于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所供设备维修的专用工具及材料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商近三年须至少具有3项铁路信号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