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标号:POWERCHIHA—0113-220177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已落实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龙城大街打通工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西起太行路,东至东峰路,道路总长度约1.5km,规划红线宽度60~72m;龙城大街与太行立交工程设计范围为北起太行路与龙城北街交叉口南侧挡墙终止处,东至太行路与龙城大街相交处以南约650m处,南至铁路地道桥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龙城大街与太行路节点立交工程、龙城大街上跨东山过境高速高架桥、通道工程、排水工程、防洪工程、电力工程等。本工程属于工程承包类项目。
2、竞标范围:中国电建市政集团龙城大街打通工程施工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含量3% | 吨 | 83000 | 龙城大街打通工程施工项目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指定地点。 |
2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含量5% | 吨 | 53000 | |
合计 | 136000 |
注:以上数量仅作为竞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开始,供货周期:龙城大街打通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相关施工结束,按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
6、质量要求:
1)、5%的水泥稳定碎石质量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的级配要求采用《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7),水泥稳定碎石中水泥剂量暂定为5%(重量比),最大剂量不超过5.5%。施工前,要求用重锤击实法求出最大千密度与最佳含水量配合比,7天浸水抗压强度要求达到3.5Mpa。碎石的抗压碎能力要求集料压碎值应不大于26%,碎石的颗粒主成范围应符合下面的级配:通过筛孔的重量百分率(%):
筛孔尺寸(mm) | 31.5 | 19 | 9.5 | 4.75 | 2.36 | 0.6 | 0.075 |
通过百分率% | 100 | 68-86 | 38-58 | 22-32 | 16-28 | 8-15 | 0-3 |
水泥稳定碎石的质量评定标准可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第5.7条执行。
2)、3%的水泥稳定碎石质量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中碎石的级配采用《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7),水泥剂量暂定为3%(重量比),施工前,要求用重锤击实法求出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配合比,7天浸水抗压强度要求达到2.5Mpa。碎石的抗压碎能力要求集料压碎值应不大于30%,碎石的颗粒主成范围应符合下面的级配:通过筛孔的重量百分率(%):
筛孔尺寸(mm) | 37.5 | 31.5 | 19 | 9-.5 | 4.75 | 2.36 | 0.6 | 0.075 |
通过百分率% | 100 | 93-100 | 75-90 | 50-70 | 29-50 | 15-35 | 6-20 | 0-5 |
水泥稳定碎石的质量评定标准可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第5.7条执行。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500万及以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相关授权)。
3、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距太原市小店区北营南路72号原则上不得超过50公里,竞标响应人应在竞标响应文件相应位置附上地图软件导航距离截屏为凭证。
4、供货业绩:自2019年至今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其中一份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附完整清晰的合同扫描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不得同时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