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油气 -便携式激光甲烷检测仪(WZ20221118-3809-15581-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便携式激光甲烷浓度检测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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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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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单点 CH4 0-100000ppm.m | 25.00 | 台 | 包1-便携式激光甲烷浓度检测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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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需在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7 投标商必须承诺所供应的物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绿色环保相关要求,并保证本公司生产、制造、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符合中国石化绿色采购要求,(请参照《中国石化物资绿色采购管理办法》JZGSH-A0905-22-002-2021-2)。 3.1.8 (1)投标商书面承诺提供投标产品标定工具和初次开通的标定样气,并说明标气的主要成分及购买方式;(2)投标商书面承诺投产品检测距离≥60m、激光等级:Class I、检测范围至少满足 0ppm.m~100000ppm.m、检测仪灵敏度≤5ppm.m、响应时间≤0.05s; 3.1.9 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及流通商投标,进口品牌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唯一授权书;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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