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医大越秀校区10号楼四层、六层装修工程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医大越秀校区10号楼四层、六层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JG2022-16806)补充公告
本补充公告是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补充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部分 | |||
1 |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详见原招标公告《投标人声明》 |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2 | 附件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详见原招标公告《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
招标文件部分 | |||
1 | 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 |
2 |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4 |
3 | 附表四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4附表 |
4 | 增加投标文件格式七 | 增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格式参考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5 |
5 | 第五章技术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管理部主要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6 |
二、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招标答疑提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 ( )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 ( )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 日期:2022年 11月1 日
附件1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3)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 附件2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姓名 岗位 职称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1 技术负责人 2 质量负责人 3 安全负责人 4 造价负责人 5 建筑专业负责人 6 装修专业负责人 7 机电专业负责人 8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备注: 1、“岗位”要求: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附件3(附表三)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 序号 投标人 评审内容 1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2 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3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4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误差的; 5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二、三、四、五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以广州交易集团 (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7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8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9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10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 (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本表中第5点,投标文件规定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为经济标部分格式二、格式三、格式四、格式五。 评委签名: 附件4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1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人员配置情况 1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四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得基础分4分,不满足不得分。在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 (1)技术负责 注:1、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应证件扫描件和在本投标单位购买的2022年10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2、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
附件5
格式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第5点“打√”标识。
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施工组织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备注 |
一、基坑支护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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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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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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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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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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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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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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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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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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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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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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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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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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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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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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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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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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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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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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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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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暗挖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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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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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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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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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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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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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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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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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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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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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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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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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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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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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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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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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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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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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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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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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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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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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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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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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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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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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暗挖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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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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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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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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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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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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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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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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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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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项目管理部主要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 数量 | 基本要求 |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注册证书 |
造价负责人 | 1 | 建筑工程类专业1 |
- 广医大越秀校区10号楼四层、六层装修工程(项目编号:JG2022-16806)补充公告.pdf
- 招标公告(更新稿).doc
- 招标公告(更新稿).pdf
- 招标文件(更新稿).doc
- 招标文件(更新稿).pdf
- SL202210240027-20221101135317.GZZB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