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工程建设环保水保管理及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雅砻江卡拉水电站工程建设环保水保管理及咨询项目,项目资金由 委托人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卡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境内的雅砻江中游河段上,工程场 址位于木里县卡拉乡,卡拉水电站是雅砻江中游河段一库七级开发的第七级,上距杨 房沟水电站约 33km,下距锦屏一级水电站约 60km。
卡拉水电站为二等大(2)型工程。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挡水建筑物、泄洪消能 建筑物及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挡水建筑物采用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 1995.00m,正常蓄水位 1987.00m;泄洪消能建筑物为坝身表、中孔+坝后消力池,泄 洪建筑物布置在坝身,消能建筑物布置在坝后;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河道右岸,地下 厂房采用首部开发方式,尾水洞出口布置在上田镇滑坡体上游。卡拉水电站的开发任 务为发电,电站总装机容量 1020MW,安装 4 台 255MW 的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 组。
2.2 项目建设地点:枢纽工程位于凉山州木里县。
2.3 标段名称: 雅砻江卡拉水电站工程建设环保水保管理及咨询项目。
2.4 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1)招标范围
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 批复文件、本合同、有关设计文件等为工作依据,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 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水保措施。其主要工 作目标如下:
1.严格落实国家、地方政府环保水保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委托人对现场管理工作
的要求,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危害事件,不因环境保护工作缺 陷或疏漏引起群体性事件或行政处罚事件或造成不良社会舆论影响;
2.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中的主要环境影 响减免措施,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保证工程形象持续改善 和提高;
3.维护和保持工程区域水、声、气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水土流失强度总体控制 为轻度;
4.加强外部沟通与联系,维护好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良好的沟通联系,为工程建 设创造更加有序的外部环境。
(2)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主要工作在于管理与技术支持,承担卡拉水电站工程环保水保现场管理、设计管 理、技术服务与外部沟通四个方面的工作,并对部分综合管理项目承担综合管理及咨 询职责。根据国家环保水保相关政策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书及其审查批复意见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 服务期:本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
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含 1 月 1 日) 起完成过或正在承担 大型水电站的环保水保监理工作或环保水保专项管理及咨询工作。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取得 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工程),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其它要求:无。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备注: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 17:00:00 至 2022 年 11 月 7 日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