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号机组一回路取样系统设备包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项目1、2号机组一回路取样系统设备包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核工院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号机组一回路取样系统设备包。
1.2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号机组的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湛江市,计划建造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号机组。
2.招标范围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号机组一回路取样系统设备包招标主要范围见下表,详细采购技术要求见合同附件B技术附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安全分级 | 质保等级 | 抗震类别 |
1 | 手动取样装置设备包 | 2 | D | QRA1 | 非抗震 |
2 | 取样冷却器设备包 | 2 | D | QRA1 | 非抗震 |
3 | 取样冷却器设备包 | 2 | E | QRA1 | 非抗震 |
4 | PLC就地控制盘 | 2 | E | QRA1 | 非抗震 |
设备关键参数:
详见LJG-MS20-Z0-001《一回路取样系统设备包规范书》及LJG-MS20-Z0R-001《一回路取样系统设备包数据表》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近5年(2017---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近3年(2019---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
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近5年(2017---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制造商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5日。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人民币10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