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屋面与飘带造型结构及设备支架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补充招标公告
补充公告
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屋面与飘带造型结构及设备支架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补充招标公告
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屋面与飘带造型结构及设备支架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编号:JG2022-16758),于2022年 10月 25日在 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8”修改为:
8 | 2.2 | 工期要求 | 暂定2022年11月30日计划开工(以土建交付时间为准),施工总工期:约180日历天,详见技术需求书。 |
二、原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修改为: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 5 | 拟委派的 (1) (2)安全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 (3)造价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造价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 (4)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5)造价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三、原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
类似工程业绩 | 12 | 1、投标人自 2018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钢结构工程),每项得6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须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表(技术标评分)》。 |
四、原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工程获奖”修改为:
工程获奖 | 15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五、原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注:2”修改为:
2、工程获奖: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以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实体业绩奖项为准,工程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载明时间或者授奖单位文件或公告时间为准,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获奖得分,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建筑装饰、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类等获奖不参与计分,获奖项目只计算主承建或联合承建获奖,参建获奖不得分,境外工程不得分。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包括但不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含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中国钢结构金奖等,非质量类获奖不予计算。获奖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上级公司、子公司、 、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不予认可。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者授奖单位文件扫描件或公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六、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 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 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七、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日 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 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屋面与飘带造型结构及设备支架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补充招标公告(1).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