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力2022年热力站电气自控设备安装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工程项目,2009年开始建设,目前供热主网已形成,热源原设计为国家能源太原第一热电厂六期2×300MW 抽凝两用工业抽汽供热机组,现已切换至太古供热城市环网,本项目中11个热力站均采用大温差溴化锂机组,一级热网供回水温度为 110℃/20℃,设计压力为 1.6Mpa,二次热媒依用户要求为 70℃/50℃(或50℃/40℃)。
招标范围:11个新建热力站电气自控设备安装(含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热力站控制应实现数据实时采集、远程调控、自动运行、无人职守、气候补偿等功能。采集大温差机组的运行数据、状态、故障等信息,并可控制大温差机组的启停、修改参数等设置。系统将实时、全面监测供热系统的运行工况,监视最不利工况点的压差,协调热源供给,以适应热网负荷的变化;安全合理地进行供热系统的调度,并可根据运行数据进行供热规划。保证热网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因本项目是市政工程,具有开工的不确定性且有一定的风险,又因市场变化等原因,个别热力站可能存在推迟建设或取消建设,请谨慎报价,由此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工期要求:以单个热力站为单元,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20日历天。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供热系统电气、自控设备的安装或集成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10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