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热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36个月)-招标公告
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36个月)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国家铝业工业园区东华热电厂内
2.2.项目规模: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包头市东河区国家生态工业(铝业)示范园区,一期2×320MW供热机组于2005年12月两台机组投产发电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估36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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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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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36个月) |
东华热电2×320WM机组36个月期间,投标方安排牵引机车将古城湾车站内的火车煤拖运到东华热电火车缝隙煤槽进行对位操作,过程中的全部工作由投标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机车租赁、机车燃油、机车维修、机车司机、平交道口看护、铁路沿线两侧杂草及垃圾、防洪沟的清理、铁路日常巡线检查及铁路运输涉及的调度、货运、检车、安全、信号等,暂估36个月期间运输180万吨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36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铁路运营维护服务业绩,并提供扫描件(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1-02 16:00到2022-11-12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