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发电有限公司3.2689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本项目分布于江苏省淮安市,利用江苏护理学院、江苏淮翔新材料有限公司2家单位的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容量为3.2689MWp。本项目采用545Wp单晶硅组件,采用固定式光伏支架安装。本工程所建设的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网电压等级为0.4kV。本项目根据各区域容量选取逆变器功率配置。
2.3 标段划分: 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3.2689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 淮安市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单个厂区工期不超过60天(单个厂区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不超过80天
2.6 招标范围: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3.2689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含审查)、接入系统、对侧间隔改造等;项目开工前合规性文件,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容量不低于3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1兆瓦)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E)和施工业绩(C),或累计容量3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1兆瓦)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4)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资格证(B类)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383.11万元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02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1月09日 17时00分止。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本项目分布于江苏省淮安市,利用江苏护理学院、江苏淮翔新材料有限公司2家单位的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容量为3.2689MWp。本项目采用545Wp单晶硅组件,采用固定式光伏支架安装。本工程所建设的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网电压等级为0.4kV。本项目根据各区域容量选取逆变器功率配置。
2.3 标段划分: 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3.2689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 淮安市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单个厂区工期不超过60天(单个厂区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不超过80天
2.6 招标范围: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3.2689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含审查)、接入系统、对侧间隔改造等;项目开工前合规性文件,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容量不低于3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1兆瓦)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E)和施工业绩(C),或累计容量3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1兆瓦)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4)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资格证(B类)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383.11万元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02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1月09日 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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