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n\t
\n\t\t\t \n\t\t\t\t 本招标项目石阡县县城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石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210-520623-04-05-358385批准建设,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含设备)】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n\t\t\t \n\t\t | \n\t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n\t
\n\t\t\t \n\t\t\t\t 2.1、建设 \n\t\t\t \n\t\t | \n\t
\n\t\t\t \n\t\t\t\t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石阡县城区规划建设34个智慧停车场,其中路边停车路段16个,地面停车场1 1个,地下停车场7个,共有车位7910个,其中配套充电桩460个。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 一期工程完成地面停车场建设,共建设停车位5010个,配建充电桩225个,建设智慧停车 场管理指挥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地下停车场,共有停车位2900个,充电桩235个。\n\t\t\t \n\t\t | \n\t
\n\t\t\t \n\t\t\t\t 2.3、合同估算价:总投资14542.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1600.0万元,自筹资金2942.3万元。\n\t\t\t \n\t\t | \n\t
\n\t\t\t \n\t\t\t\t 2.4、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工期2个月;施工工期:10个月)。\n\t\t\t \n\t\t | \n\t
\n\t\t\t \n\t\t\t\t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n\t\t\t \n\t\t | \n\t
\n\t\t\t \n\t\t\t\t 2.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含审查意见及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不包含审图费);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n\t\t\t \n\t\t | \n\t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n\t
\n\t\t\t \n\t\t\t\t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n\t\t | \n\t
\n\t\t\t \n\t\t\t\t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n\t\t\t \n\t\t | \n\t
\n\t\t\t \n\t\t\t\t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n\t\t\t\t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n\t\t\t \n\t\t | \n\t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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