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杨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02施工标段(K1+313.000~K4+248.185)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编号:E320584032700152300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汾杨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备〔2022〕4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汾杨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02施工标段(K1+313.000~K4+248.185)(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2.1.3合同估算价: 约48756万元
2.1.4工期要求: 7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月1日,竣工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1)
(2)
(3)
3.3 投标人及拟派
??投标人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1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9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且道路长度(如有桥梁,桥梁长度一并包括在内)不小于2900米的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诚信库中的信息为准。如类似业绩证明中不能体现本次业绩要求相关指标的,需另行提供能够反映相关指标要求的竣工图纸或业主证明(格式按资格预审文件的附件二),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业绩按最高一方计入。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
3.4 其它要求: (1)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投标单位如果是联合体,联合体中各成员均执行)。 (3)本项目执行《关于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清办【2022】2 号)、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于公布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投标单位如果是联合体,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4)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单位如果是联合体,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6)
(7)
(8)本项目为代建项目,代建公司为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 。 (9)东太湖度假区政府投资建设(含太湖新城相关国有企业出资的)项目拒绝“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如果是联合体,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约定分工认定,互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 40%。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11)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标段编号为E3205840327001523004001汾杨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01施工标段(K0+000.000~K1+313.000)、E32058403270015140004001府时路西延工程、E3205840327001523005001汾杨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02施工标段(K1+313.000~K4+248.185)的3个标段的投标,同一项目经理可参与3个标段,但1 个投标单位(指非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成员只能中1个标段,开标及中标次序为1:E3205840327001523004001汾杨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01施工标段(K0+000.000~K1+313.000)、2:E32058403270015140004001府时路西延工程、3:E3205840327001523005001汾杨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02施工标段(K1+313.000~K4+248.185)。 3.5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6.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日前提出,请于 2022 年11月9日 17 :00 的时间前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提疑。 6.3 潜在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中有关该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1月 14日 9 时30分,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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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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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