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准东露天矿2023年至2025年剥离工程(一标段)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109478,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准东露天矿距吉木萨尔县110km,距乌鲁木齐市218km,距阿勒泰市400km,距富蕴县城228km,向西距216国道10km。行政区划属吉木萨尔县。向西沿Z917可上G312国道和吐乌大(吐鲁番-乌鲁木齐-五彩湾)高等级公路,并由此通向全疆各地,交通条件较为方便。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2600万t/a,根据“十四五”期间新疆自治区“加快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快速释放优质产能”的总体目标要求,露天矿产能将进一步增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工程招标为2023-2025年剥离一标段工程。剥离工程量2023年约11000万m³、2024年约7000万m³,2025年约5000万m³,共23000万m³,基本水平运距4000m,提升高程32m。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剥离物料的采装、运输、排弃、工作面标准化修整等作业,作业区域内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修整养护及招标方要求主干道路的养护等,剥离物料由剥离采装工作面运至指定排土作业区等。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36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月1日
2.3其他:(1)以上工程量仅供招标使用,具体的剥离量在合同期内以现场实际调整,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2)煤矿在合同期内将逐步实施剥离自营,投标单位自愿承担因剥离自营导致的招标工程量减少的风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之一: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业绩要求:
申请人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2017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露天矿山剥离或开采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如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不低于2000万m³。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用户证明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备注: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工程范围、开采量/剥离量等信息(如合同中无开采量/剥离量,须在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中予以体现;如开采量/剥离量计量单位为吨,须在证明文件中折算成立方,否则为无效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或竣工报告中描述的开采量/剥离量不一致时,优先认定顺序为竣工验收报告、合同、用户证明。);②付款发票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③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用户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开工和完工时间;竣工验收报告须包含甲方、乙方盖章。④如为长协分签合同,分签合同满足业绩要求的,优先按分签合同单独认定有效业绩数量(需按分签合同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分签合同均不满足业绩要求的,按长协合同核定业绩有效性(需按长协合同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
(2)申请人具有含土石方工程的抢险业绩,要求如下:近十年(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抢险任务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军级或以上单位派出的抢险任务,抢险土石方累计达到1000万m3或以上,抢险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须具有军级或以上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须提供近一年内(2021年9月至今)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2)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1项担任项目经理的露天矿山剥离或开采合同业绩【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为500万m³(工程量认定同投标人业绩要求)或以上,如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须同时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的用户证明);如为抢险土石方业绩,抢险负责人应具有至少1项担任负责人的100万m³或以上土石方的抢险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设备要求:
主设备:挖掘机额定斗容为 8.5m³及以上,数量至少为30台;运输车辆为额定载重为 80t 及以上自卸卡车,数量至少为240台,自卸车要求为自动挡。
其他辅助设备:
1)斗容不小于5m³的轮式前装机 不少于12台;
2)额定功率190 KW以上的平路机 不少于8台;
3)额定载重40 吨以上的洒水车(配消防水炮和消防管) 不少于10台;
4)额定功率不小于120kW 震动压路机 不少于4台;
5)额定功率不小于320kw的推土机(带松土器)不少于10台;
6)斗容不小于2m³的辅助液压挖掘机 不少于2台;
7)排土场移动照明车不少于10台;
8)不小于15t的加油车不少于10台;
9)不小于50座的通勤车不少于8台;
申请人须在“申请人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九节)中填写设备的具体信息(此清单作为上述设备是否满足资格要求的审核依据),并出具“设备投入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九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为9 家。多标段时,如申请人在多个标段通过资格预审,须参加所有通过资格预审标段的下一阶段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
5.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请
5.3资格预审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年11月3日17:00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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