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汽车衡检修服务(三年)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用汽车衡检修服务,包括日常现场应急故障处理、检修维护、更换零部件、标校,每季度定期对汽车衡设备进行检测校验等工作,负责汽车衡办理年检工作(年检费用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含新增汽车衡设备年检,保证通过年检。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乌东煤矿、屯宝煤矿(昌吉硫磺沟)、宽沟煤矿(呼图壁)、准东煤矿(吉木萨尔)、红沙泉煤矿(奇台)、黑山煤矿(托克逊)、活性炭分公司、 喀什运销站(喀什)的47台汽车衡检修服务,子分公司分布地区不同,投标人必须响应上门服务的需求。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期满或结算费用达到合同总价,合同自行终止,以先到为准。
2.1.4服务地点: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乌东煤矿、屯宝煤矿(昌吉硫磺沟)、宽沟煤矿(呼图壁)、准东煤矿(吉木萨尔)、红沙泉煤矿(奇台)、黑山煤矿(托克逊)、活性炭分公司、喀什运销站(喀什)。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电子汽车衡(100T及以上)生产或改造或安装或维保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100T及以上电子汽车衡,需在用户证明中体现)。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04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11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