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220162
中国水电基础局 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方”)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海南省2022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所需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袋装),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一、采购范围
1.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水泥(袋装) | Po42.5 | 吨 | 750 | 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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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泥(袋装) | Po42.5 | 吨 | 3300 | 琼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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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泥(袋装) | Po42.5 | 吨 | 600 | 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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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泥(袋装) | Po42.5 | 吨 | 270 | 文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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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泥(袋装) | Po42.5 | 吨 | 2500 | 屯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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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琼海(红英水库、龙西水库、文仔水库、椰丛水库、石合水库)
屯昌(高峰水库、宫八水库、海株水库、加令岭水库、满昌园水库、南台水库、深总水库、香寮水库)
海口(那卜水库、九尾水库)
琼中(加柳水库)
文昌(东昌水库)
2.交货时间:中标后供货方根据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将Po42.5水泥(袋装)分批次运至采购方施工现场。
3.质量要求: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规定,每批水泥进场须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4.供货要求
(1)供货方供货的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质量标准。供货方应向采购方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的内容应符合GB175-2007国家标准的规定。
(2)采购方每次要求供货时,应提前1天以书面或短信方式提供使用计划给供货方。供货方在收到采购方通知后,及时编排供货计划,按采购方要求,保质、保量如期供货。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供货,应提前通知采购方。
(3)供货方应承担货物运抵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供货方应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及时将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袋装)
(4)供货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供货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5)供货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应服从采购方管理,遵守采购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采购方管理的人员、车辆,采购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供货方自行承担,并赔偿采购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6)本文件中采购数量不作为最终供货量和结算量,供货及结算数量按双方现场实际验收为准。若因施工、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本次询比价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货方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5.验收方式及要求
(1)供货方应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合格产品,不得有结块、破损,若所供货物不符合要求,采购方有权拒收。
(2)当采购方对质量和数量有疑议时,供货方应及时派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当问题属于供货方原因,则由供货方承担赔偿责任。
6.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第一次报价为最终价格。合同单价=信息价+固定价;其中信息价以2022年11月15日水泥挂牌出厂价格为基准价,固定价包括:运输费、运杂费(路桥费)、装卸费、保险费、管理费(含销售费、服务费等)、利润和税金等货物到场前的所有费用。
(2)供货期间信息价为当日海南省水泥挂牌出厂价格;
(3)供货期间固定价不予调整;
(4)供货方需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3%;
7.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采购项目不设定金或预付款,先货后款,支付必须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原则。
(2)按月结算,采购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货方支付货款。若因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采购方延误支付本采购项目约定应付款项,采购方可采取以电建融信的方式支付货款。
(3)提供的发票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供货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方 采购方统一社会代码:911202221030604602 采购方 采购方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