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建新民市150MW风电项目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中国电建新民市1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沈发改核字〔2022〕11号)批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境内。
2.2 工程概况
新民市150MW 风电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本项目场址区规划总面积120km²,工程拟安装单机容量为5MW 的风机30台,总装机容量150MW,本风电场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本期拟建设一套储能功率18MW,储能电量36MWh 的电池储能系统,储能时长为2小时。工程施工工期暂定12个月,生产运营期20年。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365 日历天(从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2 年 12 月,计划施工准备开始日期: 2022 年 12 月,计划首批机组发电日期:2023年 11 月 30 日,计划全部机组发电日期: 2023 年 12 月30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 2024 年 3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12 月 15日。具体以现场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工作手续办理;土地征(占)用及补偿;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审、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如林业手续、土地复垦手续、施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等);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含概、预算)、科研,竣工图;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不含风机采购);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水保、环保专项设计、施工和监测;升压站入网前手续和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及试运行、风电机组试运行;土地复垦与验收;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工程保险;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
(2)其他:储能系统、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升压站间隔相关工作,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全部工作中的任何项目及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 禁入承包商名单。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2016年-2021年)内具有风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等内容。
3.1.4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风电(水电)工程项目经理。
(2)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风电(水电)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
(3)项目施工负责人
(4)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风电(水电)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
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30人,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3)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4)安全总监(5)质量负责人(6)安全环保负责人(7)进度负责人(8)合同工程师(9)采购工程师(10)测量工程师(11)土建工程师(12)电气工程师(13)专职安全员2人(14)试验管理(15)档案管理等。
3.1.7施工机械设备
满足业主及项目要求。
3.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