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1161-GCJS-JZ-[2022]第2号(总2号)
发包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黄河羊曲水电站厂房屋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羊曲水电站位于省海南州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是黄河干流龙羊峡水电站上游“茨哈、班多和羊曲”三个规划梯级电站的最下一级,距上游班多水电站河道距离75km,距下游龙羊峡水电站河道距离100km,距离省会西宁市242km,距贵南县城70km,对外交通方便。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枢纽主要建筑物由镶嵌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3孔开敞式溢洪道、1条泄洪放空洞、1孔生态放水洞,右岸引水系统、岸边地面厂房、过鱼设施等组成。
岸边地面厂房位于大坝下游右岸,厂区主要建筑物由主厂房、安装间、尾水副厂房、中控楼、尾水渠等组成。主厂房内安装3台单机容量为40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厂房结构横缝采用一机一缝。厂房机组段长度为29m,右侧边机组段长度为31m,宽为30.9m。安装间布置在主厂房左端,长58m,采取变高式布置,左端卸货间宽13.6m,与尾水平台、进厂公路同高,安装检修间与发电机层同高。厂房屋盖为预应力混凝土雁型板结构。
1.2招标范围
1.2.1主要招标项目包括下列工程(但不限于):
(1)羊曲水电站厂房屋面预应力混凝土雁形板设计、制作、运输和安装(不含厂房工作面安装的吊运)工程。
(2)厂房屋面的防水、保温施工。
(3)本工程建设所需临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拆除等。
1.2.2施工工期:
2023年3月1日开工,2024年6月30日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委托人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资格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有类似工程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跨度25米及以上厂房雁形板施工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2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10:00时在羊曲水电站生活区业主办公楼前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车辆、费用、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如受疫情影响,可与发包人联系另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