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高邮市2021年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
2021XDDZX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2021年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高邮市2021年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初步设计”(邮行审投资发〔2022〕195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高邮市交通运输局以“高邮市2021年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邮政交建〔2022〕15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及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对涉及界首镇、汤庄镇、甘垛镇、临泽镇境内5条县道老路面病害破损较为严重的部分进行结构性修补、沥青和混凝土罩面,维持原二级和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全线共30.16公里;其中:(1)X302(K25+788—K30+894), 路线起于G233交叉处,沿老路向西,止于X251(老淮江公路)全长约5.1m;X306(K4+486.3-K5+491),路线起于迎春路,沿老路向西,止于沙堰桥,路线全长约1.005km。(3)X201连接线,路线起于X201与华尔路交叉处,沿老路向西,与鸿信路交叉后折向南,止于老S333,路线全长约2.124km。(4) X201(K10+178-K12+953),路线起于三汤路交叉处,沿老路向南,止于甸汤公路,路线全长约2.775km。(5)X204为南北走向,本次对X204两处节点进行维修。K0+310处管道及路面维修、X204与X301交叉口维修。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路基加固与防护工程等。
2.2 招标内容
路基、路面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维护。
2.3合同估算价:2365.389万元
2.4 工期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022年12月08日至2023年06月05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量保修期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养护大中修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且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养护大中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且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其他要求:
A、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B、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自有或租赁(如租赁,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相关租赁协议和设备发票彩色扫描件,并承诺租赁的设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000型及以上沥青砼拌和设备。沥青砼拌和场材料堆放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防雨大棚及有效隔仓;水泥稳定碎石拌和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效隔仓。沥青砼、水稳拌和厂必须配备合格的、必要的试验仪器及设备。沥青砼拌和、摊铺、碾压等施工时的相关设备必须配备基于物联网的沥青路面管控技术。
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候选人沥青砼拌合设备、水泥稳定碎石拌和设备、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现场考察;如有虚假,或达不到上述要求将取消中标的资格,招标人将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报市招投标管理部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 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 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 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 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 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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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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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