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氛围营造项目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正常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次施工的主要内容为某单位国防教育户外显示屏、文化长廊、文化长廊原有围墙1.7m以上墙体拆除与1.7m以下墙体抹灰层的铲除及文化长廊的照明灯光等。
2.2建设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527678.38元。
2.4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某单位国防教育户外显示屏、文化长廊、文化长廊原有围墙1.7m以上墙体拆除与1.7m以下墙体抹灰层的铲除及文化长廊的照明灯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级及以上职称。
3.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规定: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4)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军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3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供应商通过邮件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传输至2752270020@qq.com,邮件主题为“***公司报名某单位氛围营造项目”,邮件正文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
(2)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至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1104室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4日09 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1104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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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xz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