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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一期东部480MW工程一标段10万风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11-07     浏览:0    
核心提示: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一期东部480MW工程一标段10万风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奇台县180万千瓦风
  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一期东部480MW工程一标段10万风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已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文号“昌州发改工【2022】11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昌吉 奇鑫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一期东部480MW工程一标段10万风电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一期东部480MW工程一标段10万风电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昌吉州奇台县
2.1.2建设规模:新建装机总容量1800MW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并配置450MW/1800MWh规模储能。其中,风电规模1600MW,光伏规模200MW,配套建设送出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
2.1.3 总投资额:1078867万元,企业自筹资金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工程总工期:计划开始时间:2022年12月5日,计划完成日期:2023年08月30日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具备并网条件。(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供完整的设计成果)其中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工程质量目标:质量合格(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3、设备性能指标:保证主要设备及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达到建设移交协议约定标准。
4、工程质量标准:遵照现有国家及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执行,工程质量依据国家规定验收规程、规范组织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工程质量总评价合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后试验、工程竣工验收、接收工程、质保、工程保修等条款内容执行。
2.1.6本次招标控制价:93172593.50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控制价:18000000元)暂列金额2000000元。(风机、塔筒、锚栓及附属设施采购由甲方提供,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招标范围:
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整个项目的勘察设计,和一期东部480MW工程一标段10万风电项目的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除风机、塔筒、锚栓组件)、设备材料监造、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试运行、配合各项验收、竣工结算、配合决算审计,临时征地、草原补偿、质保期保修服务、工程咨询服务及配合相关手续办理等;不包含建设用地手续相关费用、合规性手续费用、政府公共设施分摊。
2.2.1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风电1600MW、光伏200MW、配置450MW/1800MWh储能系统及配套建设送出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地勘、微观选址、初步设计(含设计优化论证、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图纸、及初步设计审查等)、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含设备技术规范书、设备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各专业施工蓝图、专项计算书、施工图审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竣工图设计和现场服务等。
2.2.2建安施工范围: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一期东部480MW一标段10万风电工程的100MW风电场区建安工程(15台6.7MW风机)。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施工:包括风机机位点削峰、风机基础、锚栓组合件安装、预埋管线、风机基础接地工程,风机基础二次灌浆;箱变基础土建工程、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进行风机基础沉降观测等(包含所有检测、试验,并出具检测中心合格报告,如基坑地基承载力试验、风机基础锚栓试验)。箱变及风机基础永久性围栏施工。
吊装平台:按蓝图施工,且需在风机设备吊装前提供吊装平台的地基承载力报告。
施工及验收:吊装平台(含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部分)、临时征地恢复的环水保施工须严格按图纸完成弃渣场的建设及弃渣的平整,必须按要求将施工过程中的弃渣转运至施工区域附近的弃渣场;施工范围内环水保施工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并需达到专项验收条件,并获取环保验收报告。
风机和箱变的接地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及保管、接地施工、接地电阻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防雷接地相关验收部门的各项要求,并委托防雷接地主管部门出具检测报告。
集电线路建安及调试试验工程:集电线路采购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箱式变压器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相关实验;高低压电缆、光缆的敷设、电缆头附件制作、光缆接续及安装工程;电缆沟槽开挖及回填、电缆井施工;电缆保护管敷设;箱变接地连接及接地电阻测试;电缆、光缆常规试验,交接试验;电缆、光缆吊牌。
风机机组吊装:风机设备安装工程(塔筒、机舱、发电机、轮毂、叶片、散热器、塔筒内外爬梯、塔底平台支架及附件、电缆、标准件、风机塔筒照明、接地及其他附件)按照厂家作业指导书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卸车、保管、安装等工作。
包含但不限于:风机设备堆场至机位点之间的运输引导及组织工作;负责从进场道路至各个机位点之间的设备牵引工作,牵引设备数量不少于2台,并满足安全牵引要求;负责风机设备及附件的到货清点及验收工作、设备卸货工作、从施工前期至竣工验收期间对风机设设备及附件的安全防护及安全保管工作;安装前及安装后的风机塔筒设备的清洁及补漆工作。负责风机设备的安装工作;(包含风机基础的锚栓张拉、塔筒之间的安装、塔筒与风机设备的安装、风机内的电气及接地安装工作);风机设备安装后的消缺、验收及配合厂家调试等工作;主吊设备占位及主吊拆组车场地的临时征地、林木砍伐手续办理,及拆租车场地的修建工作;修复主吊拆组车引起的破坏的水土及环境环水保恢复工作,并达到水环保验收要求;负责及时清理因风机设备安装引起的生活垃圾及材料垃圾工作;承担高强螺栓抽检试验费用并出具相应报告;负责提供满足风机设备静态调试所需的发电机、油料、转运车辆及其他附件和相关人员等,并配合厂家完成静态调试工作;
包含本工程相关保险、试验、调试,并配合质监、专项验收、电力质检、并网手续等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的所有工作。
2.2.3临建、临水、临电
临时用地:投标人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用地(包括施工临时办公生活用房、综合加工厂、大件设备堆场、混凝土拌合站、施工临时便道、采石场、砂石料堆放场等)的征(占)用及补偿工作,相关的协调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协调工作费用包含在总承包合同中。其中临建办公生活用房区域设为本工程集中管理项目部,暂定200m*200m,约40000㎡。具体位置由设计单位指定,中标单位对临建区域有详细规划平面图,后期按投标文件规划平面图施工。临建区域施工包含不限于:临建区域的进场道路、场坪、围栏工程(要求将区域平均划分4份)、文明施工,房屋、用水等生活设施由各自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投标人可与本工程其他标段参建单位签订临时用地使用协议,收缴使用管理费用。根据招标人相关规定内容搭设办公和生活临建,为招标人提供4间办公室、6间宿舍、1间会议室,并向招标人和监理人提供必备的生活办公用品详见附件清单。
临电临水:投标人自行负责。
2.2.4设备材料采购:
本工程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包括:风机、塔筒、锚栓。
除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外,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催交(含驻厂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到货验收(三方共同进行)、仓储保管、功能试验(含特殊性试验、交接试验等)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必须符合招标人合格供应商短名单限定要求。
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风机所使用的二次灌浆料生产厂家需满足风机供应商及蓝图要求。
2.2.5验收、结算配合及质保服务:按照招标人有关验收、结算及质保工作的规定,限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及竣工结算、决算审计配合履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好质保保修承诺和消缺闭环工作(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2.2.6行政审批:投标人负责配合办理除发包人承办的项目前期行政审批(核准批复或备案文件之前的审批手续)以外工程投运前的所有工程手续的办理
2.2.7其他要求
施工期间严禁施工车辆随意碾压道路以外土地,严禁随意取土及弃土,严禁蓄意破坏现场植被、严禁捕捉野生动物,严禁户外点明火等。
按照国家规范及行业规范,满足风电场安全运行所需的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满足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及本合同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标识标牌、安全标语、零时或固定设施等。
投标人须在施工区域内建设临时货场,货场需满足到货的甲供物资堆放条件,由投标人负责货场建设和维护;负责施工期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前,所有甲供物资运输至施工区域时,投标人须负责运输车辆的引导、交通指挥、车辆牵引、牵引受困运输设备车辆脱困等工作,直至到达交货点并完成甲供物资交接。甲供设备和材料的装卸货、保管、二次转运、余料和包装材料的回运至货场;并做好现场设备、材料附件的防尘、防风、防雨措施。负责对已安装设备材料的成品保护、代保管等工作,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将剩余物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完好无损移交给甲方。
投标人须严格按图纸完成弃渣场的建设及弃渣的平整,必须按要求将施工过程中的弃渣转运至施工区域附近的弃渣场;因投标人随意弃渣等未按图纸施工造成的政府部门罚款及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充分考虑现场道路及基础是否存在爆破风险,不因此增加额外费用。(以上所有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含了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牵头人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经理具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类似业绩指已完风力发电或光伏电站的[设计、施工]或总承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已完风力发电或光伏电站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即可)
3.7、其他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具有电力(或相关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承担设计任务成员委派);
(2)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和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需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委派)。
(3)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昌吉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信誉要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10、其他要求:
3.10.1、投标企业须在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10.2、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10.3、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4本项目不允许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2年11月6日10:00时-2022年11月28日12: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8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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