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唐村镇
2.2.项目规模:邹县电厂现有四台335MW、两台635MW机组,邹县公司两台1000MW机组,总装机容量461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2023-2024年度锅炉积灰、积煤清理 | 工作内容为锅炉侧积灰、积煤、积粉及结焦进行清理,对原煤仓积煤清理(36台次),对锅炉煤粉仓水冲洗(16台次),锅炉钢架进行水冲洗(16台次),以及磨煤机分离器、污油池、给煤机清理等内容 | 200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方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要求:至少具有三个类似业绩。(2018年1月至今)至少有3项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机组锅炉积灰清理、积焦清理或积煤清理项目,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采纳,1个合同仅作为一个业绩。如招标方调查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废除资格。
6.根据国家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要求,“建筑企业(“建筑企业”指取得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检测等资质资格证书的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因此省外建筑企业应完成信息报送并出具平台截屏信息或批准文件。(非建筑企业从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省区规定)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11-04 16:44到2022-11-11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11-28 09:00。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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