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
1. 招标条件
本东明县马头镇100兆瓦农光互补220千伏送出工程总承包(预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1)招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集团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2)招标的项目取得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
2.2 规 模: 东明县马头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马头镇境内。站址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5.0922°E,35.0348°N,位于马头镇北街村附近,S252省道东、西两侧。接入方案统筹考虑周边其他光伏项目,拟以220kV电压等级联合送出。本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汇集站,规划出线一回,接入220kV绿能东明风电场升压站(其中电投东明站通过1回35kV线路接入本工程升压站35kV侧,与本工程共用1台升压变压器联合送出)。220kV送出线路直线距离约5km(实际路径可自行到现场踏勘确定),导线截面采用400mm2钢芯铝绞线,通信采用2根48芯OPGW光缆。同时新建绿能东明风场220kV升压站间隔设备、通信系统、保护系统等一、二次设备(以上最终以省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意见为准)。
东明县马头镇农光互补100兆瓦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包括:
(1)新建一条220kV送出线路工程;
(2)新建绿能东明风场220kV升压站间隔工程;
以上所有电气一、二次、调度自动化、通信设施等相关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
2.3 标段划分: 东明县马头镇100兆瓦农光互补220千伏送出工程总承包(预招标)。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
2.5 计划工期(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工期5个月。 如因招标人的原因开工时间延后,按照总工期不变的原则,相关工期节点时间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含所有涉及送出工程可研报告、送出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及核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除招标人提供以外)、施工、安装、试验(含特殊试验)、调试(含所有保护定值计算和整定,提供盖章版整定计算书)、试运行、服务(含各类评审、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项目单位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阶段。包括与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升压站内相关的设备采购、进站施工、站内协调等全部工作(绿能升压站内土建部分除外)。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内。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可研阶段:本工程的可研编制(含可研概算)、审查、立项、开工前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所有合规手续的办理、专题报告均由投标人负责,所涉及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勘察设计:本工程设计包含新建的220kV送出线路及绿能东明风场220kV升压站间隔的电气一、二次系统、调度自动化、通信系统等所有涉及本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负责线路廊道规划审批。施工图、竣工图数量须满足招标方及工程要求。
(3)采购及施工: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除招标人提供以外)的采购、运输、接卸、仓储、倒运;负责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满足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所采购设备应有进网许可证,符合地方电网标准要求,并与待接入的绿能站设备型号相一致)
(4)220kV送出线路施工:本工程的线塔占地(期限不低于26年)及补偿费、土建施工、铁塔组立、线路架设、施工辅助措施、接地、线路标示牌、警示牌、防鸟设施(防鸟刺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线路跨越穿越、高压供电线路改造、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质监站质量监督验收等所有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相关涉网手续办理(同省调、地调的协调工作,相关手续办理、备案,对侧站施工工作票的办理,停送电申请、方案措施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线路送电前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与电网公司的协调、审图、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调度自动化及通信系统安装、调试、配合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跨越公路、输电线路、永久和临时征租地、青苗、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等的协调与赔偿、停送电手续办理、进站手续办理、线路走廊的清理、线路路径上(含路径线下走廊)的障碍物清理及补偿,并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等)、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5)绿能东明风场220kV升压站间隔:包括但不限于变电站间隔内所有一次、二次设备、通信系统、设施(含辅材)的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验以及线路各类金具附件的安装制作、光纤熔接、线缆敷设、压接线、进站协调等涉及本工程的工作。符合国家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要求。(所采购设备应符合地方电网标准要求,并与待接入的绿能站设备型号相一致,负责与绿能站施工协调等)
(6)东明县马头镇农光互补100兆瓦风电项目场站220kV升压站内通信系统设备、保护系统设备及其他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包含但不限于进站线路及附件、电缆、电缆头附件、光缆及附件、控制电缆及附件等,招标人另行规定的除外)。
(7)本工程调试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220kV送出线路的性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相关的设备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保护校验及传动、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的试验项目,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负责本光伏项目的远动装置等涉网设备装置与省调、地调通信联调的协调工作。出具所有设计及采购范围内的电气保护及测量、控制、通信、安稳等设备装置的合法有效的保护定值清单和整定计算书,并完成对所有现场设备的保护整定,按现行电力行业规程标准完成本标段全部继保及仪控、通信等设备装置的校准、校验,并出具有效的、合格的校准、校验证明报告。协调并配合完成涉网综合自动化系统(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等)的调试及试运行。
与东明县马头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场站220kV升压站分界:
东明县马头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场站220kV升压站与送出线路的分界为光伏场站220kV升压站GIS出线端子处(含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引线),导(地)线、光缆、连接金具采购及安装由本标段投标人安装完成。龙门架上光缆引下线夹具和光缆接续盒、余缆架采购与安装及光缆熔接由本标段投标人采购安装。
与山东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20kV升压站分界:
新建本项目的220KV线路至绿能220kV母线的所有连接回路,包括新建220kV开关间隔与绿能220kV母线的连接。新建本项目有关的220kV绿能站内保护装置、通信装置的安装,包括光缆进站敷设以及与保护、通讯相关所有回路的熔接、测试。
投标人负责分界点所有线路(回路)贯通。
投标人负责送出线路的核准、线路走廊规划意见、跨穿越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负责送出线路路径的设计、规划及许可审批等。
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踏勘和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设施承装、承试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220kV输变电工程或220kV线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工程范围累计线路长度须20km及以上),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范围内容等能证明业绩的关键页)。
3.2.3项目总负责人,须取得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需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不允许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的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05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1月14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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