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2023年石灰石材料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北京热电厂一期工程总装机容量774MW,其中#1、#2机单机容量为167MW,#3、#4单机容量为220MW。 北京热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容量为一套9F级“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发电机组,即:两台燃机拖动一台汽机运行,整套机组出力为930MW。二期机组已于2011年12月并网投入商业运行。 北京热电厂三期工程建设一套由2台东方电气/三菱M701F5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可背压、可纯凝供热机组。整套联合循环机组在背压工况下(保证供热量)的发电出力为998MW。 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机组为城市热网应急备用热源,如2023年北京市政府未安排应急启动计划,则实际使用数量与本次招标预计数量相差较大,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2.3 标段划分: 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2023年石灰石材料采购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北京市
2.5 交 货 期: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满足生产运行需求,节假日期间照常供应,保证库房最低库存量。投标人需具备连续供货能力,合同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及通知交货,满足春节、重大政治活动、实行交通管制等期间的石灰石供应。
2.6 招标范围: 化工用石灰石\10-20\合格品,预估采购数量9000吨,合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书执行。
1外观验收要求:石灰石表面无外水;石灰石粒径大于10毫米,且小于20毫米;石灰石中无树枝、树叶、塑料布等杂物。
2化学试验考核指标:石灰石中碳酸钙含量大于92%;石灰石中酸不溶物含量小于2%;石灰石含水率小于0.5%。
3化学试验参考指标:可磨性系数大于65;石灰石活性大于45min;MgO含量不大于0.8%;Fe2O3含量小于1%;Al2O3小于0.6%。
物料编码:101576992
物料名称:化工用石灰石\10-20\合格品
规格型号:\10-20\合格品
单位:吨
数量:9000
报价包括运、杂、包装、装卸等其他全部费用,本招标为单价合同,按实际送货数量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发电厂脱硫用石灰石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2)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授权文件及代理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05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1月11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