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025年投运场站安全可视化设施采购框架招标公告
新能源分公司2022年-2025年投运场站安全可视化设施采购框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五凌电力新能源分公司概况
新能源分公司成立于 2015 年湖南分公司, 2017 年根据“平台公司+事业部” 改革的需要更名为新能源分公司。按照公司授权,负责湖南及周边省份的风电、 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并负责为公司其他区域事业部新 能源发展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分公司根据五凌授权实施“集中经营、分层管理” 的管理模式。其中工程建设按照“项目负责、专业管理、前后协同、建管结合” 管理,生产管理按照“远程集控, 少人值守, 在线诊断, 区域维检”运作。截至 2022 年 1 月底, 五凌电力新能源分公司(含湖南星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所辖湖南 省内及省外投产场站 47 个,共 217.59 万千瓦。
为了加强投运场站的安全可视化管理, 提高采购效率, 规范安全防护设施和 安全标识牌的材质、制作、尺寸、形式等标准, 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各投 运场站的安全可视化建设需要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牌。
2.2 采购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新能源分公司投运场站所需要的安全防护设 施、安全标识牌,详见询价清单中所列内容。
2.3 计划服务期与质量要求:计划采购期为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采购分批次进行,每批次采购由项目公司提供需求清单后,报价人应 该在收到需求清单后 15 天内将采购物质送达指定地点(投运场站),特殊情况需 要缩短送货时间的, 项目公司应事先说明情况, 报价人应满足要求。采购物质质 量应符合询价清单提出的材质、尺寸、图形、颜色及制作、安装要求, 数量满足 采购人每次提供的需求清单中的数量。
2.4 计划工期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各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 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等级: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应具备广告制作等相关内容, 具备相关资质。
3.3 业绩:报价人近 2 年来实施过类似电力系统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示标 牌制作的相关业绩, 能够提供单年业绩总额超过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 (主要为合同复印件,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 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5 年以上技术服务经历, 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技术 服务(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类似项目的负责人。
3.6 专业负责人要求: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 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至少拥有 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 规模工程 项目经验,并在其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 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1 月 7 日至 11 月 12 日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 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新能源分公司2022年-2025年投运场站安全可视化设施采购框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五凌电力新能源分公司概况
新能源分公司成立于 2015 年湖南分公司, 2017 年根据“平台公司+事业部” 改革的需要更名为新能源分公司。按照公司授权,负责湖南及周边省份的风电、 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并负责为公司其他区域事业部新 能源发展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分公司根据五凌授权实施“集中经营、分层管理” 的管理模式。其中工程建设按照“项目负责、专业管理、前后协同、建管结合” 管理,生产管理按照“远程集控, 少人值守, 在线诊断, 区域维检”运作。截至 2022 年 1 月底, 五凌电力新能源分公司(含湖南星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所辖湖南 省内及省外投产场站 47 个,共 217.59 万千瓦。
为了加强投运场站的安全可视化管理, 提高采购效率, 规范安全防护设施和 安全标识牌的材质、制作、尺寸、形式等标准, 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各投 运场站的安全可视化建设需要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牌。
2.2 采购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新能源分公司投运场站所需要的安全防护设 施、安全标识牌,详见询价清单中所列内容。
2.3 计划服务期与质量要求:计划采购期为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采购分批次进行,每批次采购由项目公司提供需求清单后,报价人应 该在收到需求清单后 15 天内将采购物质送达指定地点(投运场站),特殊情况需 要缩短送货时间的, 项目公司应事先说明情况, 报价人应满足要求。采购物质质 量应符合询价清单提出的材质、尺寸、图形、颜色及制作、安装要求, 数量满足 采购人每次提供的需求清单中的数量。
2.4 计划工期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各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 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等级: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应具备广告制作等相关内容, 具备相关资质。
3.3 业绩:报价人近 2 年来实施过类似电力系统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示标 牌制作的相关业绩, 能够提供单年业绩总额超过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 (主要为合同复印件,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 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5 年以上技术服务经历, 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技术 服务(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类似项目的负责人。
3.6 专业负责人要求: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 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至少拥有 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 规模工程 项目经验,并在其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 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1 月 7 日至 11 月 12 日
新能源分公司2022年-2025年投运场站安全可视化设施采购框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五凌电力新能源分公司概况
新能源分公司成立于 2015 年湖南分公司, 2017 年根据“平台公司+事业部” 改革的需要更名为新能源分公司。按照公司授权,负责湖南及周边省份的风电、 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并负责为公司其他区域事业部新 能源发展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分公司根据五凌授权实施“集中经营、分层管理” 的管理模式。其中工程建设按照“项目负责、专业管理、前后协同、建管结合” 管理,生产管理按照“远程集控, 少人值守, 在线诊断, 区域维检”运作。截至 2022 年 1 月底, 五凌电力新能源分公司(含湖南星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所辖湖南 省内及省外投产场站 47 个,共 217.59 万千瓦。
为了加强投运场站的安全可视化管理, 提高采购效率, 规范安全防护设施和 安全标识牌的材质、制作、尺寸、形式等标准, 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各投 运场站的安全可视化建设需要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牌。
2.2 采购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新能源分公司投运场站所需要的安全防护设 施、安全标识牌,详见询价清单中所列内容。
2.3 计划服务期与质量要求:计划采购期为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采购分批次进行,每批次采购由项目公司提供需求清单后,报价人应 该在收到需求清单后 15 天内将采购物质送达指定地点(投运场站),特殊情况需 要缩短送货时间的, 项目公司应事先说明情况, 报价人应满足要求。采购物质质 量应符合询价清单提出的材质、尺寸、图形、颜色及制作、安装要求, 数量满足 采购人每次提供的需求清单中的数量。
2.4 计划工期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各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 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等级: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应具备广告制作等相关内容, 具备相关资质。
3.3 业绩:报价人近 2 年来实施过类似电力系统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示标 牌制作的相关业绩, 能够提供单年业绩总额超过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 (主要为合同复印件,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 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5 年以上技术服务经历, 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技术 服务(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类似项目的负责人。
3.6 专业负责人要求: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 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至少拥有 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 规模工程 项目经验,并在其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 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1 月 7 日至 11 月 12 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8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