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
2.2.项目规模:20MW/20MWh储能系统成套设备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具体交货期双方视施工进度调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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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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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系统成套设备 |
储能电池舱、储能变流器、升压变预制舱及安装在升压站内的储能系统等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协助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以及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
1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储能系统成套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2019 年 1 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必须具有累计不低于 100MWh 新能源或电网侧配套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业绩,其中已运行磷酸铁锂储能项目业绩累计不低于 30MWh,已运行的磷酸铁锂储能单体≥10MWh 的项目数量至少 1 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盖章页、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签字或盖章,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成功运行的材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1-08 16:50到2022-11-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