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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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QDNLHPBB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天柱县县城三期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招标文件P14页报价方式“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控制价,否则为废标。”修改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控制价,否则为废标。”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不延期。 特此澄清。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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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