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东分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2023年度非生产区域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
2.2 规 模: 2023年度非生产区域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东分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2023年度非生产区域内物业管理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上海市 宝山区
2.5 服 务 期: 2023.01.01~2023.12.31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厂办公大楼保洁,保洁面积约为5480平方米。全厂饮用水更换;厂办公楼、食堂室内的地面清洗保洁;全厂自来水表、外来人员宿舍电表的抄表;零星搬运;非生产区域内的水、电日常维修。非生产区域及主干道的雨、污水窨井清疏;非生产区域的建筑物屋顶清理,建筑物四周等非绿地范围内的杂草清理等,具体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或地方省市颁发的建筑物清洁养护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保洁企业建构筑物内保洁三级及以上能力证书;或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2项保洁或物业管理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3其他要求:无。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08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1月14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