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设计服务 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迁行审投资审字【2021】2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HBJPZB2022-028;
2.2 项目
2.3 建设 计划自生活污水处理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至滦河四号橡胶坝新建球墨铸铁管道,将中水通过一级泵站,沿滦河四号橡胶坝下游穿越滦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工程设计行业(市政公用)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3)工程设计专业(排水工程)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财务要求:/ 3.6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特别说明: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结果,上述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被列入上述名单,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7
注:
3.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资格,并同时具备市政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资格;设计人员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职称证(或毕业证或注册证)专业为市政或相关专业; 3.9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项目要求;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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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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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