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11012-220130
一、竞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香洲区范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计划采购水稳用于项目工程施工,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竞标方式为公开竞标。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香洲区凤凰排洪渠范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项目建设范围为香洲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北至凤凰山,南至板樟山,东至情侣中路,西至健民路,总服务面积17k㎡,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环境改善工程(含正本清源、次支管网完善、旧管改造、排水管渠修复、查漏补缺、重点面源污染控制、景观提升及渠道补水等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含渠道水闸重建及内涝治理等工程)、在线监测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工程。
2、竞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所需水稳。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4% | 吨 | 30900 |
2 | 水泥稳定碎石 | 5% | 吨 | 28000 |
3 | 水泥稳定碎石 | 6% | 吨 | 10000 |
4 | 水泥稳定石屑 | 4% | 吨 | 40000 |
合计 | 108900 |
由于设计图纸未全部完成,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最早交货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
5、交货
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7d无侧限抗压强度≥4.0MPa ,以强度控制配合比。主干路、次干路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7d无侧限抗压强度≥3.OMPa,支路、小区路水泥稳定石屑底基层7d无侧限抗压强度>2.5MPa ,以强度控制配合比。基层压实度≥98% ,底基层压实度97%。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集料级配宜采用<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 -2015)中表4.5.4的C-B-1.C-B-2级配,被稳定材料液限<28% ,塑性指数<6。
以上水泥含量为建议值,原则 上通过试验确定水泥稳定层的最佳水泥含量。
施工及竣工验收参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JTCT F20-2015) 及<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 2008的相关要求。
(2)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物资还应该符合买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物资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水稳生产和销售资质。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资质内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建材销售类。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近两年的水稳供货业绩3份,且单项业绩不小于50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等,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及相关供货经验。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竞标响应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三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由竞标响应人单位法人或被授权竞标响应人签字后加盖公章。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8、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竞标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10、竞标响应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