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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角热电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11-13     浏览:0    
核心提示:石角热电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
                              石角热电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石角热电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由清远绿动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场区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项目所在地靠近浸潭镇,路况良好,交通便利,通信发达,地块较为分散。根据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光伏总装机容量33MWp,占地面积约500.86亩,拟采用545Wp双面组件+固定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方案,545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60676块,组件安装倾角19°。共设11个发电单元,每个光伏发电单元输出35kV交流电,共2回集电线路,厂区内设110kV升压站一座,配套建设储能装置,并入广东电网。项目采取集中发电,集中并网的技术方案,所发电量全部上网。本项目难点在于项目用地涉及6个村委会、近30个村小组,有部分争议地,项目工期紧张,协调难度大。中标方须负责所有与村委会、村小组沟通协调的事项,协调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解决。本项目总工期为6个月,若由于中标方与村委会、村小组的协调问题或《施工管理协议》未签订等原因,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导致项目投产的时间拖延及其他不良后果,由中标方承担所有各种损失。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审查、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包括不限于设备设施标识牌、警示牌)、工程施工安装(同时还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标识牌、警示牌安装)、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防雷接地、定值计算及整定、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工程验收(包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防雷接地、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及质保期内的服务(主要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同时也包括工程建设期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建设期工程保险(包含一切险)以及配合结算审计等全过程的工作,要配合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升压站等建筑物需配合完成地方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配合办理房产证。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工期:总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书面通知确定,但总工期不变。

2.1.4 项目建设地点: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场区。

 

2.2其他:本工程投产规模按照本招标文件所定的规模要求执行,若实际投产规模超出本招标文件所定的规模,仍按本招标文件所定的规模结算。若实际投产规模低于本招标文件所定的规模(中标人不得无故降低投产规模,装机规模因特殊原因进行设计变更需经发标人同意),则按实际投产规模所占本招标文件所定的规模的比例进行结算。

光伏组件按照暂估价1.9元/Wp进行报价,最终采购价格不得高于集团集采价格,由发包人、EPC总承包方与设备供货单位(由发包人指定)共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后,发包人委托EPC总承包方负责设备采购合同全过程管理。合同费用由EPC总承包方支付给供货方(平进平出,不亏不赚)。
本次招标的合同在项目接入系统取得批复后生效。若自发出预中标通知书起6个月内合同生效,则合同价格按中标价格执行。若自发出预中标通知书起6个月内项目接入系统仍未取得批复,本次招标结果取消,合同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7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3个4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个4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个担任4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有证书持有者本人双签名,否则为无效证书,具体要求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10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提示)
(2)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个担任4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11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1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详 情 咨 询:柴  工 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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