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低碳院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采购一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该设备应用于常规样品、高盐样品、含氢氟酸样品及有机样品中的微量元素测定,其内部具有两个独立的、具有射频驱动、同轴设置的四极杆,位于碰撞反应池前端和后端,进行分辨率不高于1amu的精确单位质量数筛选,并可通过碰撞/反应池完成碰撞/反应功能。包括设备主机、真空系统、制冷系统、电脑及工作站软件、备品备件等,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采购明细、交货地点、交货期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台 |
1 |
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运送至交货地点完成交货 |
|
说明: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以上所列品牌均为技术参数的描述,所投产品应与参考品牌为同等档次产品。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须至少具有合同业绩2份(业绩产品须与投标产品同品牌同型号)。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1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1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