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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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461,28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合格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建干北路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配套设施项目第5次澄清 一、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278600100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0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
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10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 站信用建设公示栏目中查询,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桂林市建 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一等”的企业得 100 分(百分制) ,评定为“二等”的企业得 20 分(百分制) ,评定 为“三等”的企业或在桂林市住建考评中无信用行为信息记录的 企业得 0 分(百分制) 。 现更改为: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 【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4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6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 站信用建设公示栏目中查询,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桂林市建 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一等”的企业得 100 分(百分制) ,评定为“二等”的企业得 95 分(百分制) ,评定 为“三等”的企业或在桂林市住建考评中无信用行为信息记录的 企业得 90 分(百分制) 。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变更内容的做相应调整,请按以上更改通知执行,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 2022年11月15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