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龙岩)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2×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外干法脱硫用生石灰粉的供应、运输、装卸等,分多批次按需供货,预计供货数量和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货物名称、规格要求及数量、供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要求 |
估算 用量 |
供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生石灰粉 |
1)*有效氧化钙(CaO)含量:≥75%; 2)*活性度(4mol/ml 40±1℃,10min): ≥300; |
19800吨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龙岩)发电有限公司生石灰粉仓库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1)投标人不可选择部分产品参加投标;
(2)上述招标货物的交货期统一为:接到电厂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到场。
2.1.2其他: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的采购数量,投标人按清单表中的数量进行报价,合同根据实际采购量按实结算,结算价格调价机制参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分项报价表”。若后续合同履行中,当供货周期、结算金额、供货数量超过实际招标范围(以一项先到为止),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招标采购。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生石灰石(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生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生石灰石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22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