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4/21-SG-004)
一、 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主体施工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东公司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建设容量2×535 MW燃气蒸汽发电机组及与之配套的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A标段538天,B标段508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34/21-SG-00401 主体施工A标段 主要包括主厂房及A排外设备基础、GIS楼、集控楼、余热锅炉、给水泵房、化水区、前置模块、机组排水槽、全厂综合管架、主厂房内公用系统、进厂道路、主厂房环路及沿路的雨水管、污水管、消防管道施工;1号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2000 CHDTDZ034/21-SG-00402 主体施工B标段 主要包括原水处理区、机力通风塔、天然气调压站、供氢站、循环水泵房、检修楼、制冷站、启动锅炉、尿素站、供热计量站建筑、安装;#2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2000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附件1合同承包范围、内容及标段接口划分。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主体施工A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独立承担至少1台套9F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主体工程施工的国内投运业绩(所有业绩必须为主体工程施工(包含建筑和安装施工),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 11.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主体施工B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独立承担至少1台套9F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主体工程施工的国内投运业绩(所有业绩必须为主体工程施工(包含建筑和安装施工),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 11.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