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南航工程技术 大连基地(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工程技术 大连基地航空器消毒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采购编号:CZ2022008888。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次采购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航空器消毒服务,所有的工作均应纳入采购人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管理。项目总预算546.356万元/2年(不含税)。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航空器消毒服务 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隔离区内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期内随用随交付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7投标人须满足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隔离区内服务工作的条件,具备有效期内的工作人员隔离区证件,或在中标后1个月内能够办理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隔离区相关证件。投标人须在中标后为拟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提供人员隔离区证件扫描件或说明材料、提供健康证明说明材料(加盖投标人有效公章),可参考《格式十六、办理工作人员机场证件说明材料》,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2.8 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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